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發展森林食品,豐富‘森林糧庫’”。森林是集水庫、糧庫、錢庫、碳庫于一體的大寶庫,發展森林食物,不與糧爭田、不與農爭地,兼具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是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
森林食品主要是指森林或者林地生產的食物,包括可食性果實、花、葉、枝、皮、根、脂液以及寄生物、附生物等非木質林產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統計顯示,全國森林食物年產量超過2億噸,已經成為我國繼糧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重要農產品,人均森林食物產量140公斤左右,居世界前列。開發森林食物不僅能豐富食物供給體系,調整改善大眾食物營養體系科學配比,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還能為發展林下經濟提供支撐點與發力點。
開發森林食品盡管前景廣闊,但也面臨諸多現實
問題。森林食品從產地到餐桌,歷經許多環節,容易出現質量安全問題。例如,農藥、獸藥、殺蟲劑的殘留,以及非法濫用添加劑等問題,可能導致食物中毒,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又如,規模化基礎薄弱,受環境因素制約較多,不易實現一致性生產。此外,技術研發與深加工能力不足,多數森林食品處于初級加工階段,附加值不高。高質量發展森林食品,需從多方面著手。
制定發展規劃,科學選擇重點產業和發展目標。根據《“十四五”林業草原保護發展規劃綱要》和《林草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明確森林食物發展的目標和任務。根據需求情況,擴大油茶、油橄欖、仁用杏等木本油料種植面積,實施加快油茶產業發展行動,建設高標準油茶生產基地,改造提升低產林。穩定核桃、板栗、棗類種植面積,建設特色鮮明、集中連片、鏈條健全的優勢產業帶。積極發展林果、竹筍及可產飲料調料的經濟林。規范發展林下種植養殖,推廣林藥、林菌、林菜、林下漿果等森林復合經營模式,積極發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養殖,開發新型森林食品。
加強科技創新和標準化生產。借鑒綠色食品的發展經驗,建立健全森林食品標準體系,加強科技創新,推進品牌建設,完善產業鏈。確保森林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保持其原生態、無污染、健康、安全等特征。優質品種的培育可以提高產量、抗逆性和營養價值,降低生產成本,推動森林食品的規范化和規模化發展,要通過科技創新和科學育種,提升森林食品的品質和產量。開展木本糧油、優質飼草、經濟林果、優良菌種等種源攻關,培育高產優質抗逆新品種。引導企業與科研院所合作,建設森林食物開發創新平臺,研發推廣新技術新裝備。培育具有核心研發能力和產業帶動力的森林食物開發科技企業。推廣應用林下經濟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提高森林食品領域科研新成果、新技術轉化效率。
完善支持
政策,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林區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森林食物生產條件。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長周期、低利率的特色金融產品。鼓勵林業科研機構、高校、企業協同發力,突破輕簡化栽培、機械采收、精深加工等關鍵技術。加快推動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森林食品生產用地、財政資金、金融信貸等支持政策體系。進一步保障森林食物生產用地。支持利用低效茶園、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類適宜的非耕地國土資源,保障擴大油茶等木本糧油種植、改造提升低產林任務落地。完善森林食品溯源標準化體系建設。延伸森林食物產業鏈,提升森林食物價值鏈,強化組織化經營,逐步實現綠色化、特色化、品牌化的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