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糧倉光伏建設實施方案
為充分利用全市糧庫場址優勢資源,發展環保低碳型糧食產業,推進綠色儲糧新技術應用,實現經濟效益和科技儲糧有效融合,按照《上海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上海市加快推進綠色低碳轉型行動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要求,現就在全市糧食系統推進實施“倉頂光伏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推動“光伏+糧倉”應用,新建平房倉、樓房倉等屋頂光伏覆蓋率達到50%以上,其他倉型宜建盡建。改造的平房倉、樓房倉等屋頂光伏覆蓋率原則上不低于30%。到2027年,市內倉頂光伏裝機容量1.5萬千瓦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加大糧倉屋頂光伏開發利用力度
加快既有糧倉屋頂資源開發利用,經鑒定評估(包括屋頂的結構強度、承重能力、防水性能以及使用壽命等)符合建設要求前提下安裝光伏發電設施。新建糧庫,應同步設計和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各區要結合本區糧倉情況,持續開展既有屋頂資源梳理排查,建立符合安全條件的屋頂資源項目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有序推進開發。
(二)積極發展糧倉綜合能源服務
加大新型儲能技術應用與推廣,適度配建儲能系統。在光伏項目相對集中、上網電量較大的區域,在確保儲糧安全和經濟性合理的前提下,鼓勵按照區域裝機容量的一定比例配置儲能系統。大力推廣綜合能源服務
市場,穩步發展用戶側儲能。
(三)健全商業運營模式
統籌糧食領域光伏項目的開發、建設、運營、產業鏈協調管理,建立以市場化競爭配置為主的項目開發管理機制。支持引入有實力的
第三方新能源企業打包式、跨行業承接糧食領域光伏改建項目,平衡項目收益;鼓勵糧食領域企業自建自營、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動各類投資主體積極參與光伏開發建設運營。
(四)做好糧倉光伏消納保障
電網企業應優化配電網規劃設計運行,提高配電網智能化水平,優化糧倉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流程,加強配電網升級改造,確保配套電網與糧倉光伏發電項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網,實現應接盡接。
做好糧倉光伏建設標準指引,用好市級、區級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支持政策等。
三、項目實施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的庫區,均應積極實施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1.單個庫區可利用屋面總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
2.倉房以2010年以后新建的平房倉為主,屋頂荷載應達到0.35kN/m2以上,或經鑒定結構荷載符合建設要求的倉房;實施項目建設的倉房,防水性能符合要求,使用壽命應在20年以上;
3.倉房屋面為折線型、雙T板型屋架結構,或其他類型經鑒定結構荷載符合建設要求的屋面;
4.建設單位已委托具有房屋檢測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倉房屋面結構安全性檢測,并出具相應檢測報告;
5.基本滿足當地電網接入條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涉糧企業要充分認識在糧庫系統推進光伏項目建設的重要意義,認真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推進,細
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
(二)簡化優化服務。按照《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5〕7號)、《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2〕104號)要求,積極支持項目單位開展各項工作,簡化項目審批程序、創造便利條件支持光伏發電項目電網接入、優化各項服務。
(三)鼓勵金融創新。堅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糧倉光伏發電應用領域,相關優惠政策惠及不同所有制。
(四)保障儲糧安全。嚴守儲糧安全底線,規范項目建設。倉房要經由符合資質要求的房屋檢測鑒定單位進行屋面結構荷載復核鑒定,光伏組件應選擇耐候性強、耐腐蝕、抗老化的防水材料,且應具備防眩光功能,確保儲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