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

2025-3-13 09:21 來源: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

重慶市巴南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中發〔2023〕30號)、《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024〕15號),高水平打好“治氣”攻堅戰,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和美麗重慶建設大會部署,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協同推進減污、降碳、擴綠、增長,以降低PM2.5(細顆粒物)濃度為主線,深化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全面推動氮氧化物和VOCs(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源頭防控,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全區PM2.5濃度達到市級下達年度目標;分別完成氮氧化物、VOCs減排目標。到2027年,全區 PM2.5濃度控制在國家、市政府下達目標值以內(“十五五”具體濃度控制值以每年市政府下達目標任務為準)。

(三)區域劃分。重點區域包括:龍洲灣街道、魚洞街道、蓮花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一品街道、南彭街道、惠民街道、界石鎮。其他行政區域為一般區域。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促進產業產品綠色轉型升級

1.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節能審查、產能置換、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碳排放達峰目標等相關要求,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

2.推動實施重點行業產業產品綠色轉型升級。以“1246”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為重點,推動大氣治理、減污降碳、綠色轉型、能級提升。推動建設一批環保績效A級、B級企業,實施分級管控。

3.推動產業集群實施廢氣治理和升級改造。完善中小微企業大氣污染專項整治方案,依法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嚴防污染下鄉。

4.實施含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嚴把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準入關,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大力推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電子等行業企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提高低(無)VOCs含量產品的數量和比重。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等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

5.推動綠色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節能減排、減污降碳、超低排放、生產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新能源等領域為重點,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綠色低碳技術優勢和產業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加大環保領域低價低質中標亂象治理力度,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優化能源結構,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

6.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在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前提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有序減量替代。

7.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鼓勵工業爐窯改用余熱、電能、天然氣等。

8.持續鞏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域。持續鞏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在禁燃區內銷售和使用原煤、煤矸石、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

9.提高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消費比重。持續增加天然氣生產供應,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有序推進氫能在燃料電池車輛、分布式發電系統、備用電源、熱電聯供系統等終端消費的替代應用,推廣綠氫在交通運輸、文旅活動、生產生活等示范應用,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水平。

(三)優化運輸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

10.加快推動交通運輸結構綠色轉型。加快推進重慶佛耳巖港海關監管作業場所、麻柳作業區建設,推進鐵路樞紐東環線南彭站與佛耳巖碼頭無縫銜接,推動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加快構建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等為主體的大容量快速客運體系,打造“以軌道交通為骨干,常規公交為主體,多種運輸方式為補充”的公共交通體系。

11.完善機動車污染管控體系。全面落實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強化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管執法。根據實際劃定高排放車輛限行區域,嚴格實施限行。繼續實施早晚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管理,強化污染預警期間交通管控。加強對重型貨車的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嚴厲打擊拆除尾氣后處理裝置、破壞或篡改車載診斷系統等違法行為。

12.深入推進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快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船舶,提高岸電使用率。

13.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和推行錯峰加油。加強成品油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氣和車用尿素等違法行為全環節監管,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全面清理整頓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持續開展油品質量監管和抽檢工作,提升貨車、機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對發現的線索進行溯源并追究責任。

14.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新增或更新公務用車原則上使用電動化等新能源汽車(應急等特種車輛除外)。《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巴南區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環衛車、郵政車、城市物流配送車、鐵路貨場車輛,以及3噸以下叉車、園林機械使用新能源。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加快城鄉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新能源汽車便捷超充行動計劃。

(四)深化面源污染綜合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15.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嚴格落實控塵“十項規定”,深化施工工地揚塵控制“紅黃綠”標志分級管理制度。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快完成港口碼頭堆場,以及物料倉庫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規范建筑垃圾(渣土)綠色運輸和“冒裝撒漏”防控措施。推進城市裸地綜合整治,對城市公共裸地以及廢舊廠區、物流園、集中停放重型貨車的場地等進行排查建檔,采取綠化、硬化、清掃等措施減少揚塵。

16.加強露天焚燒管控和秸稈綜合利用。強化露天焚燒整治,健全露天禁燒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對已征收、已租未開發利用地塊的管理,聚焦秋冬季收割、春季播種等重點時段開展專項巡查。探索適合我區實際的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方式,大力推進秸稈飼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健全秸稈收儲運服務體系,減少露天焚燒。

17.開展餐飲油煙和臭氣擾民專項治理。嚴格居民樓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推動有條件的鎮街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及在線監控。鞏固提升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油煙治理成效,探索餐飲企業(食堂)油煙自動清洗、智能監控和提標治理方式。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臭氣擾民問題的排查整治。

18.加強露天燒烤和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嚴禁在市、區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鼓勵設置集中環保熏制食品點,推廣城市建成區電燒烤。嚴格執行《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依法依規實施禁燃禁放。倡導綠色祭祀、鮮花祭掃,殯葬服務機構應完善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并達標排放,鼓勵使用天然氣、電能等清潔能源。

(五)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切實降低排放強度

19.強化VOCs全過程控制。實施油庫儲罐密封性提升改造工程。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企業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重點涉氣企業逐步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須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

20.強化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以工業園區為重點,開展低效失效治理設施、無組織排放、道路揚塵等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治,推進污染物集中治理、能源梯級利用、物料綠色運輸,加強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工業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21.實施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工程,推動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和深度治理,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推動企業自備電廠、65蒸噸/小時及以上的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陶瓷、磚瓦企業深度治理和提標改造,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

(六)強化污染應對和聯防聯控,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

22.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深化跨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突出毗鄰區域、中心城區等,構建鎮街之間、部門之間應急響應、交叉檢查、聯合執法、預測預報預警等方面的交互機制,切實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污染共治。

23.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持續實施“一區一策”,協同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機制,強化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推動應急響應一體聯動,明確各級政府部門責任分工,規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響應、解除工作流程。按照國家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指標體系要求,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管理流程,持續開展績效等級“創B爭A”行動。

(七)強化科技支撐,推動“治氣”智能化精準化

24.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監管。完善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按要求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全覆蓋。加強工業和物流園區、鐵路貨場、機場、公路等大氣環境監測,加強移動源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優化升級大氣污染綜合監管平臺。

25.推進“巴渝治氣”及監管執法能力建設。加快集成大氣污染感知數據和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用好“巴渝治氣”應用平臺。強化大氣環境監管執法。提升生態環境部門執法監測能力,重點區域加快配備紅外熱成像儀、便攜式氫火焰離子檢測儀、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等裝備。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26.加強決策科技支撐。嚴格執行國家、市大氣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持續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和污染物來源解析工作。

(八)強化保障措施,推動空氣質量全民共保共治

27.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各鎮街對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全面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各鎮街、區級有關部門和區屬國有公司要把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作為關全局、謀長遠的重大任務來抓,結合工作實際統籌考慮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需求。區生態環境局加強綜合統籌和組織協調,區級有關部門和區屬國有公司按照職責共同抓好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實,并加強對各鎮街“治氣”工作的協調和督導。

28.強化責任落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鎮街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對本轄區內空氣質量負總責,并根據實際情況細化貫徹落實措施,完成空氣質量目標;區生態環境局牽頭、區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各項目標任務。

29.嚴格監督考核。優化考核指標設置,將空氣質量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美麗重慶建設成效考核等相銜接。加強督察督辦和督導幫扶力度,完善“治氣”攻堅戰約談辦法,對問題突出的鎮街開展約談。

30.構建全民共治格局。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共治共享。

31.加強宣傳引導。強化政策解讀和宣傳,大力普及大氣環境與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識,提升公眾大氣環境保護意識和健康素養。加強空氣質量信息公開,推動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及時啟動污染天氣預報,引導公眾加強自我健康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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