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關于印發《2025年全市能源保障政策》的通知

2025-3-12 10:04 來源: 寧波市能源局

市能源局關于印發《2025年全市能源保障政策》的通知

市委金融辦、市委軍民融合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寧波海事局,國網寧波供電公司,各區(縣、市)發改局、前灣新區經信局、高新區經發局:

      現將《2025年全市能源保障政策》予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波市能源局

2025年2月27日

2025年全市能源保障政策

為深入實施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和保供穩價工程,推動能源強市建設和城市新能源化轉型,有力支撐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2025年全市能源保障政策。

一、全力保障能源供應。全年保障全社會電量供給1200億千瓦時以上,城鎮天然氣供應20億方左右,全力確保高峰時段、重大活動等能源安全保供,滿足經濟社會發展、企業生產、民生保障用能需求。加強高峰期電力負荷科學預測與監測分析,研究制定并有力落實保供方案。對于關系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基礎設施、農業生產、國家重點工程等用戶用電,予以重點保障。

二、強化能耗要素保障。用足用好原料用能、非化石能源、重大項目能耗單列、綠證抵扣等政策,全力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確保重大產業項目和新上項目能耗要素應保盡保。對于列入省市重點工程的項目,建立“一對一”主動對接服務機制。對于符合條件的新上項目,可通過區域內節能改造、淘汰落后產能、新建可再生能源項目、承諾購買省外綠證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原則上通過購買綠證平衡能耗總量占比不超過50%。

三、推動重點行業節能增效。全年通過節能技改騰出存量用能空間50萬噸標準煤以上。推行“節能診斷+改造升級”模式,推動空壓機等重點設備、熱電等重點行業能效提升。對能耗總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效診斷服務,實現七大高耗能行業和重點領域全覆蓋。加強企業節能增效服務指導,組織實施20個以上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重大項目。

四、鼓勵擴大綠色能源消費。暢通市場主體綠電購買渠道,加大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對綠電(證)消費水平高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融資利率優惠。支持綠色電力消費,對當年采購省外可交易綠證1萬張以上的制造業企業,按規定給予一定補助。

五、進一步推動電力市場交易。落實全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政策,推動我市工商業用戶參與市場,發揮中長期交易壓艙石作用,全市年市場化交易電量達到 600 億千瓦時以上。依托全市電力交易網格服務體系,持續加大電力交易政策宣貫力度,強化電力零售市場管理,督促指導各類售電公司依法合規經營。

六、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能源領域投資。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參與能源基礎設施投資,核電項目民營資本參股比例不低于10%,探索民營資本參與深遠海風電項目開發。

七、推動能源項目高質量建設。優先保障列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和保供穩價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的能源項目用地、用海、用林、排污權等資源要素,加強電網配套送出工程保障,推進金七門核電一期、北侖電廠一期技改、浙江LNG三期工程等項目建設,全年完成能源領域項目投資240億元以上。鼓勵我市優質能源工程項目參與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錢江杯等榮譽評選。大力推進我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全年新增風光裝機200萬千瓦以上。支持發展“光伏+”多元融合場景。

八、推動能源領域設備更新。搶抓國家政策契機,聚焦能源電力設施和用能設備更新改造,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強化政策宣傳、項目謀劃儲備和申報服務指導,對符合國家“兩新”、中央預算內資金等政策申報條件的項目,實現應報盡報。

九、加快推進能源領域創新發展。加大能源核心裝備技術攻關,優先支持能源首臺(套)科技裝備在工程項目中示范應用。加大資源“源網荷儲”綜合開發力度,謀劃一批跨領域、跨部門的多能互補、產業協同項目,促進“核風光氫”耦合發展,謀劃打造“海上能源島”,推進新能源高比例應用試點示范建設。積極推進能源數字化智能化發展,打造城市能源會客廳。

十、提升充電設施發展質量水平。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全年新建公專用新能源汽車充電樁4000個以上,其中農村地區2000個以上。優化充電基礎設施布局,積極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向城鄉延伸,有序推動超充充電設施建設,針對高速服務、交通樞紐等充電需求密度大的區域,打造供需匹配、適度超前的“超充+快充+換電”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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