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華:建議支持金融機構參與全國碳市場

2025-3-7 10:06 來源: 新京報 |作者: 姜樊

      3月6日,貝殼財經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行長林建華在今年兩會期間建議加快發展碳金融

  林建華認為,發展碳金融,不僅有助于活躍碳交易,幫助企業對沖碳價波動風險,穩定碳市場,還能夠通過市場機制引導資金流向低碳領域,促進低碳技術的應用和推廣,對于實現“3060”目標具有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碳金融發展還面臨一些瓶頸和障礙,影響其功能發揮。比如,碳排放權的法律屬性有待明確。”林建華舉例表示,《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未對碳排放權是動產還是權利、碳排放權是否可質押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以碳排放權設置質押存在“先天不足”。又如,金融機構不能直接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如遇碳排放權質押貸款違約,金融機構只能被動依靠第三方處置押品,可能導致金融資產受損,甚至對碳價造成不必要的負面沖擊。

  為了助力加快發展碳金融,林建華建議,要充分發揮全國碳市場注冊登記結算平臺(中碳登)在碳排放權質押權益保護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民法典》尚未明確碳排放權的法律屬性之前,建議國家層面出臺碳配額登記、質押、處置管理辦法與操作細則,并啟用中碳登質押碳排放權凍結功能,避免金融機構在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期間,面臨碳排放權被重復質押、先質后賣等風險。

  “支持金融機構參與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林建華建議,逐步完善全國碳市場參與主體準入條件,引入金融機構增強市場流動性,金融機構應在中碳登完成注冊登記,確保其交易資格和配額權屬的合法性。同時,依賴中碳登的結算系統實現資金劃轉和配額交割,保障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此外,林建華還建議,支持中碳登發揮全國碳市場核心基礎設施優勢,推動籌建武漢碳清算所,吸引各類碳金融專營機構、總部機構、中介機構等碳要素在湖北集聚,培育支持碳金融業態創新的土壤,打造“中碳指數”品牌,穩定碳價預期,為碳資產確權、交易、定價提供明確價格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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