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貝殼財經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行長林建華在今年兩會期間建議加快發展
碳金融。
林建華認為,發展碳金融,不僅有助于活躍
碳交易,幫助企業對沖碳價波動風險,穩定碳
市場,還能夠通過市場機制引導資金流向低碳領域,促進低碳技術的應用和推廣,對于實現“3060”目標具有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碳金融發展還面臨一些瓶頸和障礙,影響其功能發揮。比如,
碳排放權的法律屬性有待明確。”林建華舉例表示,《民法典》等法律
法規未對碳
排放權是動產還是權利、碳排放權是否可質押等
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以碳排放權設置質押存在“先天不足”。又如,金融機構不能直接參與全國
碳市場交易,如遇碳排放權質押貸款違約,金融機構只能被動依靠
第三方處置押品,可能導致金融資產受損,甚至對碳價造成不必要的負面沖擊。
為了助力加快發展碳金融,林建華建議,要充分發揮全國碳市場注冊登記結算平臺(中碳登)在碳排放權質押權益保護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民法典》尚未明確碳排放權的法律屬性之前,建議國家層面出臺
碳配額登記、質押、處置管理辦法與操作細則,并啟用中碳登質押碳排放權凍結功能,避免金融機構在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期間,面臨碳排放權被重復質押、先質后賣等風險。
“支持金融機構參與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林建華建議,逐步完善全國碳市場參與主體準入條件,引入金融機構增強市場流動性,金融機構應在中碳登完成注冊登記,確保其交易資格和配額權屬的合法性。同時,依賴中碳登的結算系統實現資金劃轉和配額交割,保障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此外,林建華還建議,支持中碳登發揮全國碳市場核心基礎設施優勢,推動籌建武漢碳清算所,吸引各類碳金融專營機構、總部機構、中介機構等碳要素在湖北集聚,培育支持碳金融業態創新的土壤,打造“中碳指數”品牌,穩定碳價預期,為碳資產確權、交易、定價提供明確價格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