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步推動碳排放權交易法律體系建設,有效助力企業參與雙碳目標實現
中國正在穩步推動
碳排放權交易法律體系建設。截至2021年5月,生態環境部已頒布《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4 項部門規章,規定了碳排放權交易的具體管理辦法、符合條件的重點排放單位等內容。202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健全碳排放權法律
法規”。今年全國兩會上,也有多位代表委員提出要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法律體系建設的建議。可見,中國碳排放權交易法律體系建設勢在必行。
歐盟在碳排放權交易制度體系建設中走在前列,是世界上第一個國際性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體系,其制度體系建設也是穩步推進,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5-2007年,主要目標是將排放權交易理論付諸實踐,第二階段為2008-2012年,體現為增加碳排放權交易行業范圍,除
電力能源等重點行業外,增加了
航空業。最后,在制度體系相對完善時,根據現實需要,及時調整對應法律,如在碳價暴跌時,調整配額拍賣時間,建立碳價維持機制等。中國從2011年開始,在
北京、上海等7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為碳排放權交易立法積累經驗;目前中國已將電力行業納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范圍,為配合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體系,需大力健全相關的法律制度建設,為碳排放權提供明晰的產權支撐,將企業碳排放產生的社會成本納入到企業自身的成本核算中,有效激勵企業加快實現碳
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