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
市場的意見》正式發布。意見要求,建設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培育發展全國統一的生態環境市場。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全國統一的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實行統一規范的行業標準、交易監管機制。推進排污權、用能權市場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償使用、市場交易、糾紛解決、配套服務等制度。推動綠色產品
認證與標識體系建設,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
自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
碳市場”)開市以來,首個履約周期共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79億噸,累計成交額76.61億元。按履約量計,履約完成率為99.5%。2022年4月
碳配額價格從2021年年末的54元/噸小幅回升到截至4月20日的60元/噸。、
目前中國還有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
深圳、
福建等八個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這些試點市場整體平均碳價約為23元/噸。與2021年相比,全國整體碳配額交易市場活躍度大幅回升,交易價格穩中有升,相比之下最近幾個月海外碳價則持續回落。雖然國內碳市場初期市場活躍度不強,但碳市場建設是一個長效市場機制,不能單一衡量總量的“碳沖鋒”和運動式“減碳”, 需要通過多種手段維持市場持續性作用。
如何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市場,意味著需要未來打通全國碳市場與地方試點碳市場的隔閡,統一碳價、提高碳配額交易的流動性、改善
碳交易的效率,更好地發揮碳定價的作用。
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需要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加強碳市場立法、逐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配額有償拍賣機制、激勵企業披露碳排放信息、完善碳排放的監測報告核查(
MRV)體系,擴大碳市場覆蓋范圍,加快和綠電、綠證等市場數據貫通,大力發展融合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