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近日聯合下發《深圳市近零
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深圳擬選取
減排潛力較大或低碳基礎較好的區域、園區、社區、校園、建筑及企業,分批推進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計劃到2025年完成首批試點項目建設與驗收,形成示范帶動效應。該項目旨在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近零碳建設路徑,進一步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助力深圳以先行示范標準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
據悉,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是指基于現有低碳工作基礎,在一定區域范圍內,通過集成應用能源、產業、建筑、
交通、廢棄物處理、
碳匯等多領域低碳技術成果,開展管理機制的創新實踐,實現該區域內碳排放總量持續降低并逐步趨近于零的綜合性試點項目。
《方案》要求,深圳將選取減排潛力較大或低碳基礎較好的區域、園區、社區、校園、建筑及企業,分類分批推進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以點帶面,多領域多層次推動“近零碳”“零碳”發展,形成示范帶動效應。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要求因地制宜,綜合施策,著力將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打造成綠色低碳發展的集成性、綜合性載體,鼓勵有條件的試點項目探索建設零碳排放區。同時,統籌兼顧低碳園區、綠色社區、綠色校園等相關工作和要求,著力提升綠色低碳水平,在減源、增匯等方面進行技術創新示范,推動準入、核查、信息披露、考核評估等管理機制創新。
《方案》提出如下工作目標:“十四五”期間,深圳分批推進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建立實施效果動態跟蹤評價機制;到 2025 年,完成首批試點項目建設與驗收,總結宣傳推廣試點建設經驗,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建立完善的技術標準與管理體系;持續優化提升建設效果較好的試點項目,推動碳排放總量逐步降低并趨近于零,探索零碳排放區建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