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對實現碳中和目標將發揮重要作用
與發達國家相比,當前我國仍處于快速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經濟將在較長一段時間保持中高速增長,人均能源需求尚有較大上升空間,未來
減排壓力較大。據國際組織、科研機構測算,我國
碳排放峰值將超過100億噸,而美國碳排放的峰值為57億噸,歐盟約為44億噸。而且,我國從碳達峰到
碳中和僅有30年時間,遠低于歐美國家50—70年的時間。
碳達峰、碳中和不是要簡單以犧牲經濟增長速度、國民財富積累和文明生活水平提高為代價,而是要實現
碳減排約束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高質量發展。這就需要我們充分理性、智慧的平衡好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
未來幾十年,綠色低碳轉型將嵌入所有經濟活動的內核,成為投資、生產、消費和流通等決策的核心邏輯,經濟發展方式和人民生活方式也將從不可持續的資源高度依賴型轉向持續迭代的技術創新型。
因此,中國需要按照自身節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努力平衡經濟發展與降碳減排,預防和化解轉型風險,實現有序、公正、綠色轉型。綠色金融對實現碳中和目標將發揮重要作用。根據聯合國的測算,要實現《巴黎協定》的氣溫上升控制目標,全球需要總投資大約為90萬億美元,我國實現碳中和同樣需要巨量的資金投入。
據多個機構初步測算,我國實現“雙碳”戰略所需投資大約在150萬億到300萬億元人民幣,這意味著未來我國每年將在雙碳領域平均投資3.75萬—7.5萬億元人民幣,大約相當于全年投資的10%左右。
如此規模的綠色投資,無疑會給中國乃至世界經濟增長帶來新的機緣,但也帶來一個
問題,如此巨量的資金從哪里來?過往的經驗數據顯示,綠色金融對碳中和的資金支持比例將達到90%,而政府財政支持比例僅為10%。發展綠色金融能夠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環保領域,優化全社會生產要素配置,在提供碳中和資金上發揮不可或缺的支柱性作用。
早在2016年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7次會議上,習近平主席就指出,發展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同時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資。
之后我國又出臺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自上而下的構建起綠色金融
政策體系,推動了我國綠色金融
市場的繁榮。通過公共部門和金融機構的不懈努力,綠色金融已為我國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持,成為引導資源投向綠色產業,支持國家和地區綠色發展的重要金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