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極端災害防御,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我國是IPCC評估報告的重要貢獻者,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為全球氣候治理提供了中國經驗。
從1990年IPCC第一次評估報告起,我國科學家就開始參與,歷次評估報告編寫我國從未缺席,參與編寫作者從第一次評估報告的9位增加至第六次評估報告的61位,并且連續4屆擔任第一工作組聯合主席,國際影響力逐步提升。近年來,我國對海洋、水文、生態、冰凍圈的觀測和科學研究都取得了重要進展,為我國全面參與IPCC氣候變化科學評估提供了重要支撐。評估報告里我國科學家的文獻引用率不斷上升,我國的氣候模式也越來越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
中國氣象局作為IPCC的國內牽頭組織部門,在IPCC評估報告框架的制定、組織推薦中國優秀科學家以及發揮全國各部門力量參與報告編寫、組織對報告的政府評審、組織代表團參加IPCC會議等方面,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通過IPCC平臺積極向國際社會展示了我國科學家在氣候變化方面的研究成果和觀點。
IPCC評估報告的結論,可以為我國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行動提供借鑒和參考。
在適應氣候變化領域,報告給出的東亞、青藏高原和中亞東部區域氣候變化特征是認識我國氣候變化的重要信息,提出的氣候影響因子等指標方法可在災害風險管理方面進一步應用,有助于降低極端事件風險,防范極端氣象災害。需高度重視全球氣候變暖背景下極端事件多發的風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應對極端氣象災害。加強對未來可能的較高溫升水平下農業和健康等領域的風險評估,及時制定和調整適應策略。
在減緩氣候變化領域,報告指出實現將溫升控制在1.5攝氏度或2攝氏度以內目標,需在2050年左右或之后實現凈零排放,與此同時也要減少其他溫室氣體排放。我國提出的
碳中和目標是全經濟領域溫室氣體排放的碳中和,除二氧化碳外,還包括甲烷、氫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這與《巴黎協定》的目標和IPCC報告評估結論是一致的,既展現了我國作為負責任大國的擔當,也是踐行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生動體現。
(作者為中國氣象局黨組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