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微知著——從電力行業碳排放權分配方案看其他待分配行業的企業合規安排和生產規劃

2021-7-5 12:25 來源: 中倫視界 |作者: 孫懷寧 楊關峰

不予發放或收回配額的情形


重點排放單位的機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配額,已經發放配額的重點排放單位經核查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按規定收回相關配額:

1、違反國家和所在省(區、市)有關規定建設的,如“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等違法建設行為;

2、根據國家和所在省(區、市)有關文件要求應關未關的,如“對未達標企業實施停產改造或關停取締”等應關未關情形;

3、未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者未如期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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