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本月起施行

2021-2-14 13:59 來源: 中國產經新聞 |作者: 邵志媛

1月5日,生態環境部公告,《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20年12月25日審議通過,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生態環境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立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組織建設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全國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不再參與地方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

具體而言,溫室氣體排放單位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列入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屬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辦法》以及近期多個關于碳排放權交易文件的發布,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此舉不但有助于控制我國產業碳排放總量,倡導產業積極尋找清潔燃料及綠色生產方式,而且還有助于推動科技創新發展從而減低成本,達到經濟效益和環保效益協同發展?!敝洕鷮W家宋清輝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

值得關注的是,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過程中,碳排放配額一直是討論的焦點。

《辦法》指出,生態環境部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要求,綜合考慮經濟增長、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優化、大氣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與分配方案。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與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排放單位分配規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額。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表示,碳排放權交易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一種市場化手段,相對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會減排成本較低、能夠為企業減排提供靈活選擇等優勢。2011年以來,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試點碳市場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余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累計配額成交量約為4.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額近100億元人民幣。

同時,《辦法》指出,碳排放配額分配以免費分配為主,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適時引入有償分配。

宋清輝指出,提出這點的目的主要是使排控企業更容易接受,逐漸引導企業走向規范,筑牢碳交易市場發展的根基。

也有分析認為,適時允許金融機構和個人參與碳市場交易,加快推進全國碳市場在配額有償分配,以及碳金融創新等領域進行有益探索,這些措施將會備受市場期待。

此外,根據《辦法》,碳排放權交易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

目前,全球已有61項碳定價機制已經實施或準備實施。由于對化石燃料和電力的依賴,當前中國工業領域的碳排放占全國總排放額的70%,相比之下,歐洲國家的這一比例僅為30%。

世界銀行發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全球通過碳定價機制所得收入450億美元。

“未來,隨著碳排放交易機制的逐步完善,中國可以考慮將碳期權、碳期貨等創新交易產品納入國內碳市場當中,探索與國際市場連接的更多可能性。”安邦智庫助理研究員許云龍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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