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給全球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也在考驗著各國氣候
政策與機制的韌性。為幫助國家和企業實現低碳轉型,降低供應鏈
碳排放,碳定價機制能夠發揮特殊的角色。為將碳定價機制納入更廣泛的氣候、能源和發展的政策中,高效解決氣候
問題,推動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世界銀行集團每年定期編制《碳定價機制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報告,介紹全球包括中國在內的碳定價機制最新進展。
2020年11月,中國生態環境部發布《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全球最大的碳
市場啟動在即。值此關鍵歷史節點,受世界銀行集團委托,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將《碳定價機制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2020》報告全文翻譯成中文,并發布報告摘要,以饗讀者,旨在為決策者和市場從業者提供參考,推動氣候金融領域中外知識交流與能力建設。
隨著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轄區出臺更有雄心的
減排目標并引入相應政策工具,區域內碳定價機制得以加強。這種進步至關重要,也正當其時。過去一年中,許多國家、地區和城市宣布進入“氣候緊急狀態”。2020年和2021年也是各國根據《巴黎協定》加大力度實現減排承諾的關鍵時期。
新冠疫情導致經濟活動受限,全球經濟下滑,引發人們對氣候行動更為廣泛的反思。新冠疫情引發的經濟危機導致消費者行為和能源消費領域產生巨大轉變,威脅到許多國家的經濟基礎。隨著各地區逐漸開始恢復運轉,經濟刺激和復蘇計劃也提上日程,各國應考慮如何設計相應政策手段使經濟更好向低碳過渡,在創造就業和增加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實現本世紀中葉凈零排放目標。
新冠疫情正在考驗碳定價機制的韌性。新冠疫情導致經濟活動減少,致使一些現存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碳價再次下滑;由于疫情的緣故,一些司法管轄區推遲了碳定價工具強制計劃和履約承諾;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國際會議如第二十六屆締約方會議(COP26)和一些
航空和海事會議被推遲,導致國際
碳交易與市場規則方面的討論與決定暫時擱淺。此外,航空公司開始質疑在疫情影響下是否還應承擔與以往相同的國際航空碳補償和減排計劃(CORSIA)下的抵消義務。國際
碳信用額度需求因此變得更加不確定。
盡管社會與經濟形勢動蕩,很多司法管轄區與私營部門仍在加快展開氣候行動。第25屆締約方會議強調了各國在更新國家自主貢獻時加強承諾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智利作為締約方會議輪值主席國在會議期間宣布,作為“氣候雄心聯盟”(Climate Ambition Alliance)的一部分,120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締約方正努力在2050年前實現二氧化碳凈零排放。截至2020年4月1日,丹麥、法國、新西蘭、瑞典和英國已在這一承諾的基礎上,將二氧化碳凈零排放目標納入國家法律體系,蘇里南和不丹已實現碳負排放除此之外,15個國家級以下的地區、398個城市、786個企業和16個投資者宣稱正在努力實現凈零排放目標。
2019年,碳定價機制繼續主流化,為加強氣候承諾,很多司法管轄區擴大了碳定價機制的覆蓋面。越來越多司法管轄區開始考慮在現有碳定價體系范圍之外補充其他碳定價手段,以達到減排目標。例如,歐洲,德國、奧地利和盧森堡正計劃對未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的產業實行碳定價政策;歐盟綠色新政承諾2050年前實現
碳中和,為進一步擴大碳定價機制覆蓋范圍奠定了基礎。第二, 現有碳定價機制的覆蓋范圍正在擴大,更多產業被納入碳價體系。碳價體系的進入門檻也有所降低,從而使智利、冰島、新西蘭和瑞士等地更多企業被納入監管范圍。為實現凈零排放,很多司法管轄區都加強采用信用機制和結果導向的氣候融資(RBCF)。最后,隨著“碳邊界”調整這一議題在歐洲重新被提上日程,各國很可能因此受到激勵,更加積極主動地實施碳定價機制。
正如上一年報告所預測,今年碳定價倡議數量的增長大量集中在美洲地區。受聯邦碳定價政策影響,2019年加拿大各州和地區碳定價倡議激增。另外,墨西哥今年正式進入全國
碳市場試點運行階段,標志著拉丁美洲第一個碳排放交易體系(ETS)的誕生。
碳定價機制的影響超越國界與州界,各司法管轄區正加強合作,促進不同碳市場之間協同發展。在歐洲,2020年1月1日,瑞士和歐盟正式實現碳排放交易體系連接。自此,瑞士碳排放交易體系中的實體可以使用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中獲得的
碳配額在瑞士進行抵扣,反向亦然。英國脫歐后也最終脫離了歐洲的碳排放交易體系,現正考慮實施自己的碳交易體系,并將其與歐盟碳交易體系掛鉤。在美國,區域溫室氣體倡議(RGGI)——由東北部各州的
電力行業參與的一個區域性碳市場——已經擴張到新澤西州和弗吉尼亞州。身為美國主要化石燃料生產地的賓夕法尼亞州也有興趣加入RGGI,它的加入將大大增加這個碳市場的規模。同樣,美國東北部10個州組成的聯盟也在推進其
交通領域的總量控制投資計劃。
當前全球已有61項碳定價機制正在實施或計劃實施中,其中31項關于碳排放交易體系,30項關于碳稅(圖1),共計涉及120億噸二氧化碳,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2%。這個數字與2019年相比有所增加。2019年,已實施或計劃實施的碳排放交易體系和碳稅僅覆蓋了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0%。溫室氣體排放覆蓋率的上升主要得益于墨西哥碳排放交易體系試點和新不倫瑞克省碳稅立法的實施,也與德國和弗吉尼亞州計劃實施碳排放交易體系密切相關。
2019年各國政府從碳定價機制中籌集了超過450億美元的資金,年增幅(10億美元)低于2018年(110億美元)。這主要是由于2019年歐盟碳交易體系(ETS)價格趨于穩定。全球源自碳定價機制的收入近一半用于環境或更廣泛的發展項目,超過40%的收入用于一般預算,其余部分用于減稅和直接轉型。
盡管碳價在許多司法管轄區不斷提高,但仍遠遠低于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所需水平。據碳價格高級別委員會估計,若想以高成本效益方式減少碳排放,碳價在2020年前至少需達到40-80美元/噸二氧化碳,2030年前達到50-100美元/噸。然而,當前碳定價機制所覆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中,只有不到5%的價格達到這個范圍,約一半的排放量價格低于10美元/噸。據IMF估算,目前全球平均碳價格僅為2美元/噸。誠然,合理碳價的形成取決于當地條件、碳定價工具的角色以及其他氣候政策和技術的發展水平。司法管轄區因此可以選擇實施碳稅或碳排放交易體系,也可以選擇在碳排放交易體系啟動初期采用較低碳價,并隨著企業對定價政策不斷熟悉而逐漸提高碳價。但總體來說,與前兩年問題一樣,目前的碳價還是太低了。
眾多公共和私營部門正通過國際合作推進脫碳戰略實施。模型顯示,在《巴黎協定》第6條規定下的國際合作可以將實施國家自主貢獻的成本降低一半左右——相當于節省2500億美元(截止2030年)——或增加50%的減排量(與國家間不合作,單獨行動的情景相比)。然而,第6條框架下國際合作的規則制定仍進展緩慢。這主要是由于,第6條規則涉及諸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如是否將《京都議定書》碳信用額度適用到《巴黎協定》下,是否/如何對減緩成果轉移進行征稅用以投資脆弱國家的適應型項目,以及如何確保全球總體減排目標的實現。盡管如此,試點工作已經開始提出有益思路,探討國際合作如何產生穩健的減排成果,如何改善基礎設施以跟蹤相關活動。
過去幾年,市場對碳信用興趣激增。這其中,
碳匯項目首當其沖。過去五年,碳信用市場的42%資金來自林業。原因可能在于,碳匯項目具有降低排放成本的巨大潛力,同時還能產生額外共同收益。因此,與人們對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的興趣相類似,林業產業的碳信用也受到關注。然而,工業氣體、可再生能源和逸散性排放行業中的傳統型碳信用交易活動仍然占據了很大的市場份額。
碳信用交易活動開始逐漸轉移到“京都機制”之外的項目中。過去,清潔發展機制(
CDM)經常在碳信用活動中占據支配性地位。但在2012年CDM市場價格暴跌之后,
CDM項目交易趨于穩定。企業在自愿市場上保持活躍,獨立信用機制下的碳信用幾乎占到2019年總量的三分之二。同樣,各國政府也在發展國內碳信用機制。這些項目不僅會為當地帶來收益,還為企業創造了一定的靈活性以適應國內碳定價政策。目前,只有兩個國家級運作的碳信用機制(在日本和韓國),允許使用國際項目減排量。國際民航碳抵消和減排計劃(CORSIA)是一項強制國際航空公司遞交適當碳信用額度的國際航空補償機制。圍繞CORSIA基準線設置的問題,各方當下正展開討論。未來CORSIA可能帶來對碳信用需求的增長。
為保證整體協同性,必須提升信息透明度并就碳信用機制標準達成共識。越來越多的區域、國家和地區開始建立獨立的碳信用機制,這為各機制之間的協同和減排量含義的統一帶來了挑戰。對于碳信用機制來說,關鍵是要保證協同性和避免重復計算。
為減少碳排放,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使用內部碳定價的方式。2019年,約1600家公司透露已經使用或在近兩年內打算啟用內部碳定價的方式。隨著更多企業提出凈零排放目標以及更多投資者對企業進行施壓,用內部碳定價來減少供應鏈排放的辦法在未來有望進一步得到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