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0”目標釋放積極信號
據了解,“碳達峰”是指在某一個時點,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長,達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碳中和”指的是在一定時間內,通過植樹造林、
節能減排等途徑,抵消自身所產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實現二氧化碳“零排放”。
在今年的9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表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
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的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相比于發達國家從碳排放達峰到實現碳中和的過渡期通常長達50年左右而言,中國的過渡期只有30年,這意味著,我國在能源和經濟轉型、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減排等方面的強度都要比其他發達國家大得多。”畢馬威中國商業報告和企業可持續發展服務主管合伙人朱文偉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30·60”目標的提出,對于繼續推進
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和減少碳排放來說釋放了十分積極的信號,在環保領域,我國即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
魯政委表示,“30·60”目標的提出對綠色金融發展具有現實意義,其中最為重要的制度性變化在于,“配額”將成為一個有效解決綠色金融外部性
問題的機制,從而有利于綠色領域
市場化機制的建設。
“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作為
碳市場建設的主力軍,將大有可為。他們不僅對實體企業最為了解,也是主要的融資提供者,不僅可以幫助企業設計避險方案,而且反過來也更為關注自身融資的環境風險。”魯政委表示,2017年我國提出建立全國統一的碳市場,目前各方面制度仍在完善中,預計2021年步子會邁得更快。金融機構的參與,能夠促進碳市場更加活躍,使得碳定價更為有效,從而為金融機構開展環境風險管理和壓力測試提供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