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將正式退出《巴黎協定》 美國為一己私利破壞國際法基本原則

2020-11-2 08:49 來源: 法治日報 |作者: 趙陽 汪閩燕

2017年6月1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宣布,美國將退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隨后引發民眾抗議。圖為2017年6月1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人們手持橫幅和標語在白宮外參加抗議活動。 新華社記者 顏亮 攝

11月4日,美國將正式退出《巴黎協定》,成為迄今為止唯一退出《巴黎協定》的締約方。《巴黎協定》凝聚了國際社會合作加強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的最大共識,豐富和發展了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為基礎的國際氣候治理體系。

對于美方此舉,國際社會及國際法專家學者普遍認為,作為最先進的發達國家,特朗普政府為一己私利,極大地損害了全球環境治理的公平、效率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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