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議定書》的生效,短期內對我國有利。《京都議定書》規定了一種獨特的貿易—如果一國的排放量低于條約規定的標準,則可將剩余額度賣給完不成規定義務的國家,以沖抵后者的減排義務。廣袤森林的二氧化碳吸收量為一般估算數值的兩倍,這使俄羅斯獲得了更大的剩余減排額度,可以在加入《京都議定書》之后通過排放貿易大賺外匯。實際上,日本等一些發達國家也早就將其減排義務同俄羅斯的減排貿易掛上了鉤?! ∨思胰A說,在發達國家完成二氧化
碳排放項目的成本,比在發展中國家高出5倍至20倍,所以發達國家愿意向發展中國家轉移資金、技術,提高他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以此履行《京都議定書》規定的義務?!?/DIV>
這向中國發出了一種
市場信號—占用大氣空間也要付費。企業在項目投資、技術開發、生產成本核算中,首先要選能源效率高的品種。如今,一般企業都是按50年的規模投資的,但我們不可能50年內不履行《京都議定書》的減排規定,所以現在就要有所準備。同時,這對消費者也是一個信號。消費者在購買電器、冰箱、汽車等產品時,應選擇低排放、能源密集度低的產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