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碳排放核查及報告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

2020-9-22 15:10 來源: 大唐碳資產 |作者: 符歡

無論是面對疫情的糾纏還是面對國際形勢的惡化,從上至下各行各業的人們依然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為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努力著。在此我要說一說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而做的工作,全國碳排放市場建設的基礎環節-碳排放核算、核查與報告(MRV)。

3月31日前大部分省份的控排企業完成了2019年度碳排放內審(碳盤查)工作和初版排放的上報工作。4月至今,各級省生環廳馬不停蹄,招標并組織控排企業及其咨詢機構、第三方核查機構、省內復審專家或第四方用4個多月時間完成了約20個省市的碳排放核查及報告。目前的工作進度盡顯中國速度,作為參與其中的控排企業及其咨詢機構,在這一過程中,也是一路風雨相伴,但越是深入愈發的覺得核查結果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

首先,從不確定性的開端說起---省級層面,各省在工作流程和操作上差別不大,均通過招標確定第三方核查機構名單后,省廳先召開核查機構及行業專家的碰頭會,對本次核查要點和方法做統一的規定和要求,然后把這個要求通過培訓宣貫至控排企業。那么差別就從這個碰頭會開始,不同省份對各個行業核查數據及證據的要求標準有松有緊,環保壓力大的省份一般要求更嚴格。

接下來,給這個工作增加不確定性的是各家核查機構和核查人員。按照一個省參與核查的第三方和第四方為6家估算,每家至少10個審核人員,按重復率50%估計,全國32個省市自治區,直接或間接參與核查的同行們粗略估計近1000人。如此龐大的核查隊伍,必然存在工作經驗、方式、方法及對標準解讀的差異。

以上是各種人的主觀因素,那么再從客觀層面看,分別論述企業的獨特性和MRV的與時俱進兩方面。
    
一方面,企業的獨特性是指因為不同的控排企業是獨特的個體,存在一些自己的特色,就像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一樣,也不可能存在兩家完全一樣的企業,總有一些微小的差別,也許這些微小的差別將導致企業排放之間的差異。然而這個差異可能是一個被逐步認識的過程,假設2015年核查時未被提及,隨著MRV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核查經驗的不斷豐富,很可能在2020年核查時卻被提出和要求。

另一方面,先說說核算指南或國標本應是用以傍身的不二法門,卻一直處于試行階段,且對機組排放的核算也視而不見,其中還不乏一些令人疑惑的規定,無奈我們只能各種解讀國家每年初發布的上報通知要求和專家平臺的答疑。然而面對今年大批電廠開展了元素碳和飛灰爐渣實測的新情況,該如何把握交叉核對的資料要求和計算方法,隨便列舉一下,空干基轉收到基的方法依據、全水的校核與證據形式、飛灰爐渣的校核,甚至并非今年新增的供熱比的校核與計算、供熱量、供電量的校核與計算等,這些指標在MRV里有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和方法,但總不夠全面。

綜合以上因素,控排企業及其咨詢機構雖在碳盤查階段為盤查數據和證據殫精竭慮,但在核查階段將會遇到怎樣的核查要求和問題,在主觀和客觀方面有部分的偶然性,對結果的影響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值得期待的是,隨著全國碳排放市場建設的鋪開和發展,偶然性將會被逐個化解于無形,不確定性將逐步轉化為確定性,MRV也將與時俱進愈加完善,控排企業的碳盤查工作也將更精準的為企業提供決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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