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內,歐盟境內的整車制造商只能依靠銷售“綠色環保”的零排放以及“超低排放”的車型來嘗試最大限度地“中和”
碳排放。這里其實隱藏著一個”小技巧”: 二氧化碳排放量少于50g/km的車型在2020年的銷量將被容許“翻倍計算”(這里通常指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它們的“超級信用系數值”為2)。換句話說,賣一輛算兩輛,而這些銷量都將記入該主機廠二氧化碳的總帳戶進行核算。而到了2021年,此類車型的“超級信用系數值”將由2降至1.67,到2022年再次下降為1.33,直至到2023年開始降至1。到那時,純電動或混動車型的銷量相對于碳排放的計算將不會在享有額外的優惠。
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歐盟境內整車廠所享有的碳排放“超級信用額度”的優惠上限為7.5 g/km。因此,我們也可以這么理解:此時歐盟境內的整車廠每生產和出售一輛電動汽車,它就將“附帶”為自己節省1萬歐元左右的潛在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