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同意清遠市清新區筆架山林場坑口村林業碳普惠項目減排量備案的函

2020-4-28 20:04 來源: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申請對清遠市清新區筆架山林場坑口村林業碳普惠項目核證減排量備案的函》(清環函〔2020〕35號)收悉。經審核,清遠市清新區筆架山林場坑口村林業碳普惠項目符合《廣東省林業碳匯碳普惠方法學》(2019年修訂版)要求,現準予備案為省級碳普惠減排量(見附件),并通過省碳普惠減排量注冊登記系統發放至項目業主。請按照《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管理的暫行辦法》規定,做好碳普惠減排量登記管理及相關工作,遇到問題及時向我廳或省碳普惠創新發展中心反映。

  附件:清遠市清新區筆架山林場坑口村林業碳普惠項目核證減排量備案信息表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清遠市清新區筆架山林場坑口村林業碳普惠項目核證減排量備案信息表

 

項目業主

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噸CO2當量) 項目類型

筆架山林場坑口村委會

(法人代表:蔡鏡新)

20034 林業碳匯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廣東省碳普惠創新發展中心、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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