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年,上海生態環境發生了哪些變化?

2019-6-4 11:26 來源: 中國環境報 |作者: 蔡新華

由上海社會科學院生態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所長周馮琦領銜的研究團隊編纂的《上海藍皮書:上海資源環境發展報告(2019)》日前發布。

周馮琦介紹說,上海資源環境發展報告梳理和回顧了上海改革開放以來環境保護與綠色經濟協同發展的歷程,研判和把握未來上海環境經濟發展方向和路徑選擇,助力上海生態之城建設。

上海生態環境保護分為4個階段

周馮琦表示,改革開放40年來上海生態環境保護的階段性特征顯著,可分為4個階段。

1978年-1990年為重點污染源治理階段。改革開放前,上海是重要工業基地,工業“三廢”和水污染嚴重。20世紀80年代,上海企業每天排放的廢水量達386.6萬噸,其中僅68.5萬噸得到處理,水環境污染嚴重,黃浦江在80年代平均每年出現“黑臭”146.3天,比70年代增加了99.5天。

這一時期,上海首先開展了大規模的城市廢水、廢氣、廢渣單項污染源的點源治理,對造紙、電鍍、化工、紡織、皮革等12個重污染行業進行了合并、撤點、改造、治理,重點對和田路、桃浦地區等污染嚴重地區進行了綜合治理,構建了上海現代環境保護工作的框架。

1991年-2010年為污染物總量削減階段。這一階段,上海市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了近20倍,經濟快速增長給環境保護帶來了巨大壓力,工業廢氣排放量增加了224%、廢水排放量增加了27%。城市人口數量增加了近一倍,隨之帶來的是生活源廢水排放量增加了234%,生活垃圾產生量增加了147%。

這一時期,上海以實施污染減排和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為抓手,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為主要目標,健全城市環境保護框架。2000年,上海開始實施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分階段解決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環境問題,以點帶面,逐步推開。經過努力,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由1991年的65.3%增加至2010年的98%,工業源廢水排放量則下降了74%。上海市環境法制也進一步向體系化方向發展,累計制訂了近30項地方環境法規和標準。

2011年-2017年為環境質量改善階段。這一階段,上海城市經濟增速緩中趨穩,為解決“存量”環境問題提供了機會。但由于人口大量集聚、產業結構偏重導致污染排放仍處于高位,復合型、區域型環境污染和城鄉環境差異問題開始凸顯。

這一時期,上海環境保護目標逐漸由污染物減排轉向城市環境質量改善,以實現與上海市國際化大都市相適應。上海出臺了《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等規劃,系統提升城市環境質量。此外,上海開始加強城市生態空間建設,大力推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并積極參與建立長三角區域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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