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19年貴州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黔環通〔2019〕90號】

2019-5-5 10:14 來源: 貴州省生態環境廳

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19年貴州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

黔環通〔2019〕90號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貴安新區環境保護局、仁懷縣、威寧縣生態環境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2019年貴州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已經廳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2019年貴州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19年貴州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關鍵之年,也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組建生態環境機構和實行省以下生態環境保護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后的第一年。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建設推進會精神,扎實做好2019年生態環境工作,現就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主線,統籌推進五大污染防治攻堅戰,突出抓好四個專項行動,牢牢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二、目標任務

主要目標:堅決防止環境質量退化,堅決預防重大以上生態破壞和污染事件發生,確保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各類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到位,全面完成國家和省委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

具體目標:

環境空氣質量。9個中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優良天數比率平均保持在96.3%,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平均保持在96.5%。

水環境質量。納入省“水十條”考核的151個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5%以上;地級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繼續保持100%,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9%以上;貴陽市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以上。

土壤環境風險管控。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國家下達的目標以內。

核與輻射安全。輻射環境質量保持穩定,輻射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醫療廢物監管。全省所有縣城及其以上城市醫療廢物實現100%集中無害化處置。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完成600個行政村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方面。確保全省不發生重大以上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事件。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推動高質量發展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修訂完善《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8年版)》,進一步下放環評文件審批權限;依法依規研究制定全省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大幅精簡生態環境行政許可流程,縮減辦理時間。

2. 完成“三線一單”編制任務;協同推進區域環評、規劃環評工作。

3. 督促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十大污染源治理和十大行業治污減排專項行動。

4. 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指導和幫助各地和有關企業制定生態環境治理解決方案。

5. 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二)深入推進藍天保衛戰

6. 深入實施《貴州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著力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結構”調整;落實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六大措施”。開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揚塵整治攻堅行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以及工業窯爐整治專項行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專項行動。

7. 推進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督促大唐貴州發耳發電有限公司等4臺燃煤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和工業物料堆場揚塵整治;加強散煤燃燒管控。

8. 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管控,建立完善縣城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全天候監控機制,強化應急響應和管控措施;建設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開展縣城及以上城市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和劃分工作;強化煙花爆竹管控,加強垃圾和秸稈露天焚燒及餐飲業油煙治理工作。

9.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完成國家控制溫室氣體目標責任考核任務;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建設;深化低碳城市、低碳工業園區和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建設。

(三)深入推進碧水保衛戰

10. 完成《貴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年度目標任務;加大對不能穩定達到國家考核要求斷面的治理力度;持續開展水污染防治生態補償工作。

11. 啟動全省縣城及以上城市地下水型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全省鄉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完善全省水源保護區“一源一檔”工作;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門推進備用水源地建設。

12. 持續開展企業水污染整治,督促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抓好入河排污口排查監管工作;持續推進涉磷行業水污染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涉錳涉銻行業水污染治理工作;配合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

13. 落實《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辦法(試行)》,編制印發《貴州省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辦法》,做好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工作。

(四)深入推進凈土保衛戰

14. 深入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續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其配套方案;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詳查成果通過國家驗收;配合推進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和分類管理;完成省土壤樣品庫建設和樣品入庫工作;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采集和風險篩查,啟動初步采樣調查工作。

15. 全面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組織赫章等8個重點區域編制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或實施方案);加大重金屬歷史遺留廢渣治理,確保治理率達80%以上。

16. 積極推進銅仁市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和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

17. 按國家要求開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和污染防治試點示范;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

18. 深入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配合有關部門推動農用地分類管控工作。

(五)深入推進固體廢物治理戰

19. 持續推進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排查整治;制定出臺貴州省2019-2020年尾礦庫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對69個存在生態環境問題的工業渣場有序開展整治。

20. 開展磷石膏礦井充填和固磷、固氟研究工作;配合推進磷石膏、錳渣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

21. 編制完成并推動落實《貴州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開展涉危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爭取“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并按國家試點方案推進建設。推進全省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醫療廢物處置率,確保縣級以上城市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實現“全覆蓋”。配合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監督管理工作。

(六)深入推進鄉村環境整治戰

22. 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配合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完成600個行政村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探索建立農村生活廢水治理設施“建、管、養、用”機制。

(七)抓好示范創建和生態監管

23. 開展生態創建,做好第二屆“生態文明獎”評選推薦工作,申報第三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指導各地廣泛開展生態縣、鄉(鎮)、村等生態文明細胞工程建設;開展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組織完成100個自然保護地的監督檢查。推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試點縣域工作,總結試點經驗并根據國家安排部署啟動全省勘界定標工作。

(八)強化生態環境監管執法

24. 持續開展生態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深入開展“守護多彩貴州嚴打環境犯罪” 和大氣污染防治、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長江經濟帶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等執法專項行動和“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等工作;對所有核技術利用單位監督全覆蓋;推動核與輻射環境綜合管理平臺建設。

(九)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制度改革

25. 建立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態環境保護機制;探索推進西江等流域跨省橫向生態補償;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26. 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完成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27. 強化排污許可證核發技術支持,扎實推進各市(州)排污許可制改革。

28. 大力推進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推廣使用貴州省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系統,修訂貴州省環境保護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全面開展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用評價,推進以環境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制度建設。

29. 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辦法等相關制度;加大督察力度,指導各地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扎實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和生態環境保護國家治理體系第三方評估試點。

(十)持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

30. 持續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 “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以及信訪投訴件查處工作;積極配合做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啟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

(十一)著力提升支撐保障能力

31. 繼續大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立法工作和研究制定環境執法履職盡責相關規定。

32. 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跟蹤研究工作;完善污染物排放、農村生活污水排放、生態環境監測等標準規范;探索生態環境保護投融資新機制;推動赤水河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基金設立及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社會化運行;配合推進生態補償工作。

33. 建立健全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等制度,規范行政執法程序,統一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系統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培訓,嚴格行政執法監督考核。

34. 落實《貴州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與機制建設方案》,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和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做好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與運維保障工作;積極落實地方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數據全國聯網工作;改革生態環境統計工作,做好數據銜接。

35. 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持續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完善環境應急信息化建設。

36. 積極推進《貴州省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綜合性規劃編制工作和《“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規劃的中期評估工作。

37. 加快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大力推進生態環境執法智能化辦案系統、污染源排污總量控制管理平臺、全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環境應急智能感知系統、生態保護衛星遙感綜合監管系統和運用“三線一單”等推進各類信息系統建設;推進貴州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實現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全覆蓋”;加快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動態監控系統智能監控設施建設;推行網上辦公;開展國產化替代整改工作。

38. 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在氣候變化、國際履約、生態文明制度改革等方面提高全省生態環境領域對外開放與合作水平,利用好“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等國際生態環境展會平臺,講好貴州生態文明故事。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教育基地;加大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宣傳教育力度,做好新聞報道工作。開展生態環境大培訓,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干部的能力本領。配合開展好貴州生態日活動。

39. 深入指導畢節市全面完成“法治畢節”生態文明法治工程的創建目標任務,嚴格督促威寧縣深入抓好創建各項工作。

(十二)全面加強黨的建設

40. 堅決把做到“兩個維護”作為最高政治原則和首要任務,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

41. 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認真抓好意識形態領域工作,

42. 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實施黨建工作推進年行動;積極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深入開展“主題黨日+”活動。

43. 切實強化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相關要求,深挖細查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深入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著力解決一些干部擔當不夠、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變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44. 深化黨建巡察,著力解決黨建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切實強化黨建責任制落實;堅持抓黨建促脫貧攻堅。

45. 扎實做好省級職能績效目標、黨建目標和年度綜合考評等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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