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綠色經濟注重經濟和環境的均衡,是一種可持續的良性發展模式。基于此,本刊于2019年第1期推出暨南大學廣州區域低碳經濟研究基地的碳會計專題論文三篇,并從即日起分三天全文推送,此文為第一篇,敬請關注。
宋獻中
暨南大學校長、會計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原載《財會月刊》2019年第1期

宋獻中1,2(博士生導師)劉 浪2,3 郭楓晚4
【摘要】為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我國全面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模式,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從區域性試點向全國擴展,低碳發展模式逐步建立。面對日趨嚴峻的低碳經濟轉型壓力,企業如何合理安排碳
減排活動、利用市場實現“減排與收益”雙贏成為重難點
問題。選取G省參與試點的
電力A企業為研究對象,通過編碼分析A企業的一手訪談資料,對其
碳減排措施進行歸類并探討其驅動因素。結果發現,A企業碳減排動因分為競爭力、合法性和行業特征這三個方面,現階段碳
排放權交易對A企業碳減排的影響有限,主要通過影響競爭力與合法性這兩個動因間接影響企業的碳減排措施選擇。同時還分析了碳排放權交易未能按預期促進企業碳減排的原因,并向企業和政府部門提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碳減排;碳排放權交易;編碼方法;競爭力;合法性;行業特征
【中圖分類號】F27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0994(2019)01-0141-10
一、引言
提高環境標準以倒逼企業向低碳環保轉型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更是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國際減排承諾與國內環境資源限制的雙重壓力下,國家發改委于2011年10月發布《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先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和
深圳7個省市展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從實踐來看,很多企業已意識到控制碳排放的重要性及嚴峻性,但收效不及預期。究其原因:一是企業碳減排措施散亂,沒有形成系統的碳減排管理體系;二是企業進行碳減排的動機不夠明晰,沒有主動規劃好碳減排措施。因此,在碳監管壓力日趨嚴苛、碳排放相關
政策日益完善的大環境下,有必要厘清企業進行碳減排的動因與碳減排措施之間的內在聯系,為企業合理安排碳減排活動提供依據。
碳排放權交易本質上屬于一種以激勵為基礎的數量型環境規制手段,在西方國家得到了較為廣泛的認可與應用,但其是否同樣適用于尚處在轉軌期的新型中國市場還有待進一步檢驗。針對碳排放權交易對企業碳減排措施的影響,國外主要通過微觀企業模型分析、行業走訪調查、企業訪談等形式展開研究;而國內則大多基于理論模型推導,得出的結論尚未得到微觀層面的印證。另外,國內外對于企業碳減排措施及其動因的研究相對分散、片面,沒有對二者的關系進行梳理。因此,本文從微觀企業入手,研究碳減排措施和碳減排動因之間的關系,探究碳排放權交易對企業的影響,補充和完善相關理論,這對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展及企業碳減排決策的制定與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本文以G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電力A企業為研究對象,研究其碳減排措施的選擇及動因,探析碳排放權交易與企業碳減排措施之間的關系。采用三角測量方法,基于實地訪談、新聞報道、社會責任報告等多個數據來源進行分析,利用內容編碼方法歸納出A企業碳減排措施選擇及其動因的模型。同時,通過對訪談資料的進一步分析,探究碳排放權交易對A企業的影響,以期恰當地引導企業
節能減排行為,實現環境總量控制目標。
研究的創新之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方法創新。目前大多數案例分析主要是進行資料整合,分析的深度不夠。而運用編碼方法進行的案例分析,所得出的結論扎實地建立在資料的基礎上,更具信服力。二是理論創新。現階段對碳排放的影響因素研究主要集中于用實證建模的方式分析宏觀層面影響碳排放的因素,對碳排放權交易的研究多從設計初衷的角度分析其是如何發揮作用的。本文著眼于企業,從微觀視角分析企業碳減排動因,通過對A企業碳減排措施的選擇及其動因的分析,用企業實際的行為去解釋相關理論,并用實踐不斷豐富理論,從而為碳排放權相關理論的完善提供重要文獻支持。
二、文獻回顧
(一)碳排放權交易對企業的影響研究
涂建明等[1] 的研究表明,企業排放溫室氣體不再免費對企業成本、傳統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帶來了新的變化。Brouwers等[2] 和操群[3] 認為,企業被納入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這一信號將被傳遞至外界,帶來負面影響。從企業角度而言,國內外針對碳排放權交易并沒有一套統一的會計準則。苑澤明等[4] 和張薇等[5] 的研究表明,碳排放權的確認與計量存在諸多爭議。Anger等[6] 認為相比未受到環境管制的企業,受到管制企業的環境成本增加、競爭力下降、市場份額減少,最終有損企業價值。Johnston等[7] 的研究表明,
碳配額發放及交易會導致企業的現金流發生變化,當存在剩余配額可以用于售賣時,將有利于增加企業價值。對于利益相關者而言,Clarkson等[8] 認為,企業被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傳遞了負面的環境信號,投資者們往往視這種負面環境信息為企業監管成本。Saka等[9] 對日本企業進行研究,發現企業碳排放對股價有顯著的負面影響,但披露企業
碳管理信息可以顯著提高企業股價。Fornaro等[10] 認為面對股東壓力時,企業不得不測量、監管和管理碳排放,這將導致企業聲譽、消費者信心和品牌價值受損。
(二)企業碳減排措施研究
由于不同行業間的企業在生產經營、技術等方面存在差異,其碳減排措施也各有特色。以
交通運輸業企業為例,Kromer等[11] 總結其碳排放的路徑有運輸工具技術創新、低碳燃料技術發展和減少行程。現有國外研究中,電力企業碳減排手段可以分為以下三類:第一類是能效技術。Rubin、Zhai[12] 認為,可以通過煤的清潔高效利用、能源轉換效率提升等技術降低發電能耗,進而減少碳排放。第二類是化石能源替代技術。Gelmini等[13] 認為其主要是指清潔能源替代技術,包括風能、太陽能、潮汐能等新能源技術。第三類是去碳技術。Cormos[14] 提出典型的去碳技術是電力二氧化碳捕獲與埋存(CCS)技術。國內學者涂建明等[15] 得出了類似的結論,認為發電企業的碳減排活動主要有:采用潔凈煤、購置節能設備、投資購買或自行研發低碳技術。
(三)企業碳減排動因研究
國內外學者沒有系統地對企業碳減排的動機進行研究,因此相關文獻和結論較為分散。但已有研究都表明企業
節能減排行為主要是在內外驅動力共同作用下產生的。許士春等[16] 的研究表明,政策規制、市場和社區壓力等是促使企業改變環境策略的重要外部驅動力;張嫚[17] 認為企業自身屬性,如規模、行業類別、技術水平等是對企業環境行為產生重要影響的內部驅動力。具體到電力行業的碳減排動因,劉貞等[18] 以重慶市電力行業為案例,設計了產業結構優化、水火電資源限制電源優化以及電力節能減排技術推廣三種情景,發現產業結構投資較高且需要全產業的參與,節能減排技術投資成本相對合適,而資源的限制則是被動的。涂建明等[15] 認為面對來自政府和公眾的減排壓力,電力企業有動機管理好自身的碳減排活動。
三、案例背景與研究方法
(一)案例背景
電力A企業作為G省碳排放權交易第一批試點企業,旗下達到G省控排企業標準的電廠在2013年均參與了碳排放權交易的試點工作。A企業是G省規模最大、發電量最多的發電企業,其碳減排工作受到管理層高度重視且成效顯著。從典型性的角度出發,選取A企業作為研究對象符合要求。在電力體制改革的背景下,A企業于2008年完成組建,注冊資本達230億元,現有員工13000多人,是G省實力最強的發電企業。A企業規模龐大,集團下屬全資、控股和參股單位達150余家,所屬電廠34家。A企業將煤電作為核心業務,近年來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風電、核電等新能源發電業務,清潔能源裝機容量達493.6萬千瓦。
(二)數據收集
本文的數據主要來源于對A企業的深度訪談,輔以文檔(如新聞報道、社會責任報告等)以及實地觀察。研究小組通過互聯網收集了各大期刊、網站等媒體有關A企業的新聞報道,特別是關于碳排放權交易方面的報道,并通過企業網站收集到內部文檔,共獲得10余萬字的文字資料。
在文檔資料收集和閱讀的基礎上,研究小組于2016年7月前往A企業下屬兩家第一批參與G省碳排放權交易的電廠(SJ和SG電廠)開展訪談。SJ和SG電廠均為A企業的大型骨干發電廠,是A企業的減排標兵。訪談的對象包括SJ和SG電廠的財務部、經營部、環保部、技術部等部門負責人共10人次(詳見表1),他們工作有一定年限,并且自從A企業加入G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以來,一直負責相關工作,對企業加入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之后的經營及發展狀況有較為充分和直觀的了解,保證了訪談信息的充分、真實、可靠。研究小組事先說明了訪談的目的和意義,并向企業提供訪談參考提綱以供企業提前準備。訪談過程中,按照提綱框架逐個提問(詳見表2),研究小組的多名成員同時記錄,并在征得A企業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錄音。針對某些問題,研究小組成員會進行追問,在確認和補充重要內容的同時,盡量確保資料的豐富程度。對兩個電廠的訪談時間均為三個小時左右。訪談結束后一天內,小組成員對錄音內容進行整理,反復核對,將訪談內容轉換為電子版文檔,最終得到總計約5萬字的訪談資料。


(三)編碼分析
根據Strauss等[19] 的內容編碼分析法,本文運用質性分析軟件NVivo 11.0完成以下案例編碼過程:
第一步,把相關條目分成3大類別,分別是碳減排措施(B)、碳減排動因(M)和碳減排動因與碳減排措施的關系(M-B),一共得到191條有效條目。其中,碳減排動因類別條目為56條,碳減排措施類別條目為79條,兩者之間關系類別條目為56條。
第二步,對碳減排動因和碳減排措施這兩個類別下的條目分別進行編碼,提煉和歸納出子維度。提煉子維度的過程具體又可分為以下三步:一是“貼標簽”,把條目打散,對其進行簡化和初步提煉;二是“概念化”,將標簽化的條目進一步簡練,賦予其一個可以代表現象的名字;三是“范疇化”,范疇是一組概念,把看似與同一現象有關的概念聚成一類形成子維度。概念和范疇的命名有多種來源,有的來自訪談記錄,有的是筆者自己的歸納總結。表3為碳減排動因(M)類別提煉子維度過程的示例。

第三步,采取與第二步類似的方法分別對碳減排動因和碳減排措施兩個類別下的子維度進行歸納,得到動因和措施兩個類別相應的主維度。
第四步,根據第三步歸納出來的碳減排動因和碳減排措施的主維度,對二者的關系類別進行編碼,得到9個關系維度。該類別的編碼只考慮相關類別主維度之間的關系。 為保證案例研究的信度與效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由于筆者主觀認識造成的偏差,采取了兩人多輪編碼方式。研究小組兩名成員分別通讀全部案例資料,進行漸進式編碼。若小組兩名成員意見不一致,經第三名成員共同討論后進行修改。通過對碳減排動因、碳減排措施及兩者之間關系的編碼分析,本文將編碼結果匯總如表4所示(維度的條目數反映了該維度的強度)。

四、案例分析
本文以G省電力大戶同時又參與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A企業為例,對其碳減排情況和碳排放權交易狀況進行訪談,通過整理編碼處理后的一手訪談資料,歸納總結出驅動企業進行碳減排的動因,說明各動因是如何影響企業碳減排措施選擇并最終影響企業相關決策的。同時,本文具體闡述了碳排放權交易對A企業的影響,分析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及原因,為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完善提供微觀層面的實踐支撐,也為企業的碳減排決策提供借鑒意義。
(一)碳減排措施
本文通過對收集到的一手和二手資料的分析,按照“條目——貼標簽——概念化——子維度——主維度”的編碼流程,逐步歸納出電力企業的碳減排措施,包括技術節能、優化電源結構、管理節能、科技創新和減產節能五個方面。表5詳細列舉了碳減排措施的主維度、子維度和典型條目。

1. 技術節能。從編碼結果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碳減排措施類別(B)共79條條目中,技術節能主維度占了32條,可見技術減排是電力企業最重要且核心的碳減排措施,這與電力企業“減碳和節能減排并行”的特點密不可分。SJ電廠技術人員A03在接受采訪時三次提到相關方面的內容,“針對碳排放單獨做的減排是沒有的,減碳和節能是一起的,因為所有的技術改造出來的效果就是一個減碳的過程”“節能就是減碳的過程”“節能一定是減碳的”。通過訪談可知,A企業的技術節能體現在多個方面:持續進行傳統的脫硫脫硝改造并且取得了不錯的效益;進行了汽輪機通流部分改造、電機能效提升、干排渣系統改造、空預器改造等重大節能技術改造;對機組進行供熱改造、升級改造等。
2. 優化能源結構。在優化能源結構主維度下,共有23條條目數,僅次于技術節能主維度。A企業2015年社會責任報告中寫到:“著力優化能源結構,積極推進清潔高效燃煤火電項目,因地制宜發展天然氣發電項目以及上下游相關業務,大力發展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可見,A企業優化能源結構主要從優化燃煤和發展新能源兩方面展開。煤炭作為傳統的燃料,仍然是A企業最重要的發電動力。采購燃煤時,A企業考慮環保、經濟、含硫量低的環保部門標準,也從澳大利亞、印尼、俄羅斯等國家采購優質燃煤;同時,A企業還與國家燃機中心合作,進行重型燃機輪機與IGCC發電試驗平臺項目,大力發展清潔燃煤。
3. 管理節能。管理節能主維度下條目數是14條,位列第三。這是因為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技術節能減排取得了越來越多的成效,但節能潛力不能無限挖掘,如何突破技術節能的瓶頸是現階段A企業所要解決的
難題。在這種局面下,A企業已經意識到管理上的節能同樣不可忽視。SG電廠碳排放權交易負責人B03說道,“管理上的節能也是很有潛力可以挖掘的”“相當一部分電廠已經沒有多少(技術上)節能的空間了,只能從管理上來節能”。
4. 科技創新。科技創新是A企業進行碳減排的另一種手段。2015年企業技術創新總投入達12.34億元,從事技術創新活動的工程技術人員有5820人,占企業人數的42.8%,其中從事研發的人員有573人,占企業人數的4.2%。創新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動力源泉,作為傳統發電巨頭的A企業在科技創新上也做出了很多努力。A企業通過不斷加大科學技術獎勵的力度和強化激勵機制,完善經營責任制考核體系,有力地促進了科技創新。不僅如此,它還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強與科研機構和高校的產學研合作,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加強成果轉化,全面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為碳減排活動提供強大的科學技術支持。
5. 減產節能。減產節能主維度下條目數只有2條。盡管這種行為是被動的,但由于存在產出減少必然導致碳排放減少的因果關系,使減產節能成為企業碳減排的措施之一。近幾年我國經濟發展步伐放緩,實體經濟受到虛擬經濟的強烈沖擊,使得大批制造業企業不得不降低產量,用電量也隨之減少,直接影響發電企業的效益。
(二)碳減排動因
通過對A企業的編碼分析,本文發現其碳減排動因有競爭力、合法性、行業特征三個方面。表6詳細列舉了碳減排動因的主維度、子維度和典型條目。

1. 競爭力。根據編碼結果,競爭力主維度的條目數有20條,在動因共56條條目中占據了大部分,可見競爭力是促使企業進行碳減排的最主要動因(詳見圖1)。在對A企業下屬兩個電廠人員進行訪談時,“成本”多次被強調。SJ電廠受訪者說道“我們這個節能的直接目的就是節約成本,然后必然導致碳排放減少”“煤電的利潤空間已經很小了,節能的空間也沒有很大了,也就是說碳價就是為企業增加了成本”;SG電廠受訪者說道“我們做節能,不是因為有碳排放權交易來做,而是為了降低成本”。電力行業是國民經濟最重要的行業之一,在生產生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一邊要減排,一邊要發展,電力企業的生存離不開對成本的控制。在燃料購買、機組發電等一系列過程中,降低各環節能耗、提升能效是最主要的控制成本方法,能減少污染和對環境的破壞。

2. 合法性。合法性主維度下共有18條條目。碳排放是環境外部性問題的表現,環境問題內部化的方式很多,政府部門的
法規約束和監督是重要的手段。對于合法性而言,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處罰性質的“環保要求”,即政府對企業污染物排放制定了嚴格的標準。例如對于A企業而言,環保部門規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排放量標準,一旦超過會對企業發出整改或處罰的通知。A企業不僅保證了相關指標的順利達標,還力爭優秀,持續提升環境績效。另一類則是檢查性質的“政府監督”,政府不同部門會對企業環保措施進行審查,對環保績效做出評價。
3. 行業特征。行業特征會導致企業碳減排措施存在差異,故電力行業的特征也成為影響A企業碳減排的重要因素。編碼結果亦印證了這一觀點,行業特征主維度下共有18條條目。訪談展示了現階段電力行業的一些共同特征。SJ電廠經營部負責人A02受訪時表示“電廠二氧化碳產生的途徑主要有三種:煤的燃燒、油的燃燒以及脫硫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SJ電廠技術部A03提到“滿負荷運行肯定比現在負荷50% ~ 60%的狀況能耗低”“電廠沒有針對碳排放單獨做的減碳,減碳和節能是一起的”。
(三)碳減排動因與碳減排措施的關系
由于節能減排是通過技術節能和管理節能“雙管齊下”發揮作用,因此在關系維度下,將碳減排措施中的技術節能和管理節能合并為“節能減排”維度進行碳減排動因和措施間關系的識別。根據編碼,本文整理出了碳減排動因和措施之間關系的維度共計9個。表7列舉了關系的維度及典型條目。

從碳減排動因角度看動因與措施的關系,分析如下:第一,碳減排動因中的競爭力維度與碳減排措施的全部維度均有關聯,就廣度而言,A企業受到競爭力驅動而進行碳減排的動力最大。與競爭力有關的關系維度條目在該類別56條條目中占了37條,占比超過1/2,就強度而言,競爭力是A企業進行碳減排活動時考慮最多的因素。在5個關系維度中,競爭力與節能減排和科技創新兩個維度的關系較強。第二,碳減排動因中的合法性與節能減排和優化能源結構2個維度有關系,其中與節能減排的關系條目達11條,關系較強,說明企業進行節能減排很大一部分的動因來源于合法性要求。第三,碳減排動因中的行業特征與節能減排、優化能源結構及減產節能有關系,其中與優化能源結構的關系最強。這是由于溫室氣體主要是由燃煤造成的,燃料向清潔能源轉換的電力轉型使得A企業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四)碳減排驅動模型
基于以上分析結果,本文將A企業碳減排措施及其動因之間的關系總結如圖2所示。

Bansal、Roth[20] 對企業生態責任(環境管理)的動因做了調查研究,并提出了企業生態敏感的動因模型,把動因歸納命名為“競爭力”“合法性”和“環境責任”。本文通過對A企業的案例研究,發現A企業進行碳減排的動因除了競爭力和合法性,還有行業特征這個新動因。這與A企業所處的電力行業密不可分。首先,因為電力行業的二氧化碳主要通過燃煤和脫硫過程產生,所以碳減排措施也主要從這兩個方面展開。對于燃煤而言,控制燃煤品質和向清潔能源轉換是有效的碳減排方式,并且對脫硫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的碳減排方式也同樣重要。其次,機組容量越大能耗越小的特征直接導致了機組上大壓小成為電力企業重要的碳減排方式。第三,對于電力企業來說,現階段技術方面的節能潛力已經十分有限,所以A企業加大了科技創新和管理節能的力度。因此,本文認為碳減排措施具有行業性,即只有針對行業特點開展碳減排活動,才能提高碳減排活動的效率。
(五)碳排放權交易對A企業的影響
由A企業碳減排動因分析可知,碳排放權交易并不是影響企業進行碳減排的直接動因。SG電廠碳排放權交易負責人的說法也印證了這一點,“我們做節能,不是因為有碳排放權交易,而是為了降低成本來做”。盡管A企業的受訪人員表示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一直延續原有的做法,并沒有因為碳排放權交易的出現而進行專門的碳減排活動,但在訪談過程中,受訪者也闡述了碳排放權交易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包括增加企業成本、要求企業履約和加強環境信息披露等方面。
1. 碳排放權交易增加了企業成本。通過對訪談資料的進一步分析,發現A企業相對消極的態度歸根于環境成本內部化的壓力,包括購買有償配額的支出以及擔心碳價上升帶來的成本上升。跟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實施前相比,A企業確實增加了配額支出成本。在無償配額比例很大的情況下,購買有償配額類似于參與交易的固定成本。
2. 碳排放權交易對企業有制度上的強制約束。SG電廠碳排放權交易負責人員B03受訪時說道“我們的碳資產純粹是用來履約的”。這說明碳排放權交易作為政府約束和控制企業污染排放與環境治理行為的一種制度安排,是影響企業碳減排決策制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3. 碳排放權交易促進了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通過查閱A企業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可知,從2014年起“綠色企業”部分新增了“
碳資產管理及碳排放權交易”的內容,從完成履約、購買或出售配額、購買減排項目等方面簡要介紹了A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相關情況。將碳排放權交易寫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體現了A企業對碳排放權交易的重視,反過來也說明碳排放權交易促進了A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
成本影響著企業的競爭力,履約體現了合法性的要求,披露環境信息能夠提升企業的聲譽,進而影響企業競爭力。由A企業碳減排驅動模型可知,競爭力和合法性是企業進行碳減排的兩個重要動因。盡管A企業的受訪者表示碳排放權交易暫時沒有給企業碳減排措施帶來影響,但從進一步的分析可知,碳排放權交易通過影響競爭力和合法性等因素,間接影響了企業的碳減排措施。
(六)碳排放權交易未能有效促進企業碳減排的原因分析
碳排放權交易本質上屬于一種以激勵為基礎的數量型環境規制手段,旨在通過總量控制和市場交易機制發揮倒逼減排效應。若企業自身的減排成本相對較高,會選擇從市場上購買碳排放權,反之則會進行減排活動。從對A企業的訪談來看,碳排放權交易未能有效促進企業碳減排主要有六個方面的原因。
1. 配額充裕。
碳市場建立初期,政府為鼓勵企業積極參與
碳交易,配額分配以免費為主,且足夠企業履約。SJ和SG電廠的負責人在介紹碳排放權交易情況時都提到了電廠配額有剩余。配額充裕主要是由配額分配方法和交易規則造成的。G省的配額分配方法經歷了從2013年的歷史排放法(根據前三年發電量的平均值進行預分配)到2014年的基準線法(實際發電量)的轉變,兩種分配方法的計算見表8。

一方面,分配方式的轉變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進行碳管理的積極性,導致市場流動性偏弱;另一方面,不管是哪種分配方式,目前企業配額普遍存在盈余,并且企業當期未用完的配額能夠留到下一期繼續使用,進一步造成市場供給的盈余。
2. 碳價過低。接受采訪時,SJ電廠財務部負責人A01明確說道:“我們企業現階段不會為了那一點點錢就專門做核算;現在碳價太低了,這個收益和我們做的工作是不匹配的。”由此可見,碳價過低是影響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發揮作用的主要原因之一。圖3列示了G省2013年12月19日(G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首日) ~ 2016年7月21日(訪談前最后一個交易日)碳排放權成交單價的走勢。從圖3可知,自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開展以來,G省碳排放權的市場價格呈現出大幅下降并最終穩定在10元/噸的趨勢,明顯低于邊際碳減排成本,也遠低于歐美市場碳價,從而導致企業缺乏減排動力。

3. 碳成本核算不健全。碳成本的核算是企業進行碳減排決策的基礎和關鍵。但從訪談中得知,A企業現階段并沒有因碳排放權交易的出現而對成本核算做出調整。SJ電廠經營部負責人A02表示,電廠碳交易的工作量很小,日常工作是關注碳交易的
行情,但投入也有限;最主要的工作是每年年底準備碳核查報告,但也只是對原有數據進行整理,使其符合碳核查報告的標準,“我們沒有為碳交易新增崗位,相關人員均為兼職,也沒有必要新設部門專門進行碳交易的工作”。SG電廠的情況也與SJ電廠類似,“我們沒有為碳排放權交易專門增設崗位,只是一個兼職。對于碳核查也不需要新增統計量,因為我們本身核算的要求更多”。
4. 碳交易成本無法進入產品成本。2002年,我國提出“廠網分開,競價上網”,即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資產按照發電和電網兩類業務劃分,發電公司和電網形成了平等的買賣關系。先由各電廠報價,再由電力交易中心根據競價安排各電廠的發電量。在上網電價的大背景下,發電企業格外注重對發電成本的控制,希望能在競價中獲得優勢。碳排放權交易作為環境成本內部化的途徑,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成本,因此,A企業明確表示“除非碳排放權和上網電價掛鉤,我們才會考慮專門為了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做一些東西”。
5. 碳排放權交易決策程序復雜。A企業旗下達到控排標準的電廠均參與了碳排放權交易的試點工作。配額以廠為單位下發到各個電廠,各個電廠對碳資產進行自主管理,但買賣配額的決策要報A企業審批,且審批程序復雜。SJ電廠經營部負責人A02表示,“因為我們是國有企業,上報集團的程序十分復雜,每次交易都要審批,不像其他企業那樣靈活”。SG電廠財務部負責人B01受訪時說到,“現階段按照競價交易方式(去購買碳排放權),類似于一種拍賣機制,操作起來程序是很復雜”。
6. 現有碳減排技術受限。SJ電廠和SG電廠的受訪者不約而同都提到了A企業節能潛力十分有限的現狀。一方面,直接減少碳排放的碳捕捉技術還存在瓶頸,且價格昂貴。訪談過程中,SG電廠碳排放權交易負責人B03受訪時也強調了這個事實,“碳捕捉非常貴,一度電大概要兩塊錢,而且碳捕捉下來的碳沒有地方可以用,不像脫硫可以轉化為石膏”“所以說幾乎所有電廠都不做碳捕捉”。另一方面,能耗最大的發電機組節能潛力也不能無限挖掘。SG電廠受訪者B03說道,“比如說十年前的機組,經過十年,技術有了飛躍,我們對機組進行相應的改造;但是改完之后,最近幾年就不會再進行改造,因為國內的技術也就這樣子了”“盡管機組越大效率越高,但是相同的機組效率不可能無限高,那么也就不可能再有節能的投資”。可見,技術的局限性是A企業節能潛力有限的根本原因。
五、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一)研究結論
本文選取了參與G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電力A企業為案例研究對象,通過對其碳減排措施選擇及其動因分析發現:第一,現階段碳排放權交易對試點企業的影響有限,主要通過影響競爭力和合法性的方式間接影響企業;第二,企業碳減排措施主要包括技術節能、管理節能、優化能源結構、科技創新及減產節能,其中減產節能是被動的碳減排方式,技術節能和優化能源結構是最為重要的碳減排方式;第三,企業進行碳減排活動的動因主要來自于競爭力、合法性及行業特征,其中競爭力是影響程度最大的動因;第四,現階段碳排放權交易沒有發揮預期作用的原因主要包括配額充裕、碳價過低、企業碳成本核算體系不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成本無法進入產品成本、交易決策程序復雜和現有碳減排技術受限。
(二)政策建議
1. 對減排企業的建議。
第一,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提升碳減排能力。技術節能和科技創新是企業最為重要的碳減排方式,因為它們涵蓋了整個生產過程的改造,能夠實現大規模碳減排,從而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不僅如此,技術節能和科技創新還推動了清潔技術和低碳經濟的發展,是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必然趨勢。
第二,完善碳成本核算體系,健全碳管理制度。由于碳排放權交易屬于新興領域,目前尚未形成權威的成本核算體系。從成本會計的角度出發,碳排放成本的分類是碳成本核算的基礎,也是各個會計期間、各個企業之間進行碳成本對比的重要依據。核算時要將與碳排放相關的成本從原材料、人工、制造費用等各種要素中剝離出來,再進行歸集。
第三,加大碳資產管理力度,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效益雙贏。碳排放權實質上是一種新型的綠色金融工具,其“準貨幣化”特征不僅體現了金融資產屬性,還具備金融資產的功能特性。碳排放權交易一方面是為了引導資金進入碳市場,企業可通過
碳金融手段盤活碳資產,并將其用于日常的生產經營管理;另一方面,企業可通過自身的低碳發展和節能技術改造實現配額的盈余,再通過配額或減排量的出售獲得經濟效益,以此來進一步引導和鼓勵企業開展更多的減排和技改項目,推進企業的綠色低碳發展。 2. 對政府的建議。
第一,完善碳市場制度體系。政府部門作為碳市場的推行者和監管者,一是應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完善,包括加快推動出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研究制定企業排放報告管理辦法和
核查機構管理辦法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為市場運行提供法律支撐,確保碳市場建設有法可依。二是應根據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例如允許配額缺口較多的企業進行大宗場外交易等,充分調動企業履約的積極性。三是應建立全面的監管體系,提高企業違約成本。同時強化企業核查流程的統一與協調,加強對
第三方核查機構的規范性管理。
第二,研制行業配額分配。碳排放水平與碳減排潛力具有很強的行業特性,不同行業存在較大差異。在同一碳排放權交易框架下,不同行業成本上升的比率也存在較大差異。譬如對于一些生產技術比較先進、節能技改空間相對較小的行業而言,它們通過增加節能減排投入獲得的邊際減排效果遠不如其他節能技改空間較大的行業,這也必然會影響到企業的減排決策選擇。因此,政府部門在確定配額分配方法時應更多地關注行業之間的差異。
第三,簡化交易規則和程序。A企業的案例表明,國有企業審批的繁瑣性和交易規則的復雜性會降低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積極性。因此,政府部門應根據市場發展需求簡化交易規則和手段,推動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出臺,建設安全可靠、運行高效的數據報送系統、注冊登記系統、交易結算系統等配套機制。例如針對有償配額的拍賣,政府部門應增強拍賣信息的透明度,減少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額外交易程序。此外,政府部門也應鼓勵和引導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簡化與碳交易有關決策的審批程序,讓企業有動力、有意愿真正參與碳交易,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促進企業向減排和低碳轉型。
主要參考文獻
[1] 涂建明,李曉玉,郭章翠.低碳經濟背景下嵌入全面預算體系的企業碳預算構想[J].中國工業經濟,2014(3):147 ~ 160.[2] Brouwers R., et al.. The initial impact of EU ETS verification events on stock prices[J].Energy Policy,2016(4):138 ~ 149.[3] 操群.碳配額、碳排放交易對短期企業價值影響分析——基于我國碳交易試點省市不同標準的比較[J].財會通訊,2015(16):33 ~ 35.[4] 苑澤明,李元禎.總量交易機制下碳排放權確認與計量研究[J].會計研究,2013(11):8 ~ 15.[5] 張薇,伍中信,王蜜等.產權保護導向的碳排放權會計確認與計量研究[J].會計研究,2014(3):88 ~ 94.[6] Anger N.,Oberndorfer U.. Firm performance and employment in the EU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An empirical assessment for Germany[J].Energy Policy,2008(1):12 ~ 22.[7] Johnston D. M., et al.. The value relevance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llowances: An exploratory study in the related United States SO2 market[J].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2008(4):747 ~ 764.[8] Clarkson P. M., et al.. The valuation relevance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under the European Union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J].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2015(3):551 ~ 580.[9] Saka C., et al.. Disclosure effects,carbon emis-sions and corporate valueJ].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Management and Policy Journal,2014(1):22 ~ 45.[10] Fornaro J. M., Winkelman K. A., Glodstein D..Accounting for emissions:Emerging issues and the need for Global Accounting Standards[J].Journal of Accountancy,2009(208):40 ~ 48.[11] Kromer M. A., et al..Long-term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nd petroleum reduction goals:Evolutionary pathways for the light-duty vehicle sector[J].Energy,2010(1):387 ~ 397.[12] Rubin E. S., Zhai H.. The Cost of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for natural gas combined cycle power plants[J].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2012(6):3076 ~ 3084.[13] Gelmini A., et al.. Assessment of the actions to reduce CO2 emissions in the Italian power system[C].Tokyo: IEEE,2008:1 ~ 5.[14] Cormos C.. Integrated assessment of IGCC power generation technology with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J].Energy,2012(1):434 ~ 445.[15] 涂建明等.企業碳預算的管理設計與制度安排——以發電企業為例[J].會計研究,2016(3):64 ~ 71.[16] 許士春等.環境政策工具比較:基于企業減排的視角[J].系統工程理論與實踐,2012(11):2351 ~ 2362.[17] 張嫚.環境規劃約束下的企業環境行為——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的微觀實施機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45 ~ 70.[18] 劉貞,朱開偉,閻建明,施於人.電力行業碳減排情景設計與分析評價[J].電網技術,2012(6):1 ~ 7.[19] Strauss A., J. Corbin.Grounded theory meth-odology:An overview[M].Thousand Oaks:Sage Publications,1994:22 ~ 23.[20] Bansal P., Roth K.. Why companies go green:A model of ecological responsiveness[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2000(4):717 ~ 736.作者單位1.暨南大學,廣州510630;2.廣州區域低碳經濟研究基地,廣州510630;3.暨南大學發展規劃處,廣州510630;4.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州分所,廣州510623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治國理政的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思想研究”(項目編號:16ZZD049)
作者簡介
宋獻中 暨南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會計學會理事、財政部會計準則咨詢專家組成員、全國會計專業碩士(MPAcc)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方向為財務管理與資本運營、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價值。在《中國工業經濟》《管理世界》《會計研究》《金融研究》等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100余篇,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4項,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重大項目各1項,其他省部級課題多項,出版學術專著6部,主編和參編教材及其他著作10余部。主持國家精品課程《基礎會計學》,作為帶頭人的國家級“會計學”教學團隊,2017年獲批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兩次獲得廣東教學成果一等獎,獲得三次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曾獲廣東省“南粵教壇新秀”,獲評財政部2014年“十大會計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