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遴選2015-2016年度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等課題承研機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中共
海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有關要求,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我省低碳試點省建設,我委特公開遴選2015-2016年度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等課題承研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題目及研究重點
(一) 海南省2015-2016年度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及2016年度海南省重點排放企業
碳排放核查
研究重點:根據《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試行)》,涉及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活動、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城市廢棄物處理等重點排放領域;根據《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
第三方核查參考指南》,對我省重點排放企業進行核查,為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中的配額分配方案提供支撐。
(二) 海南省創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區與低碳小鎮工作方案研究
研究重點:根據《中共海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的有關要求,1.研究分析近零碳發展的概念內涵與
政策要求,研究近零碳排放示范區的發展特征與指標體系,明確創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區的主要任務與重點工作,理清部門職能分工。2.研究分析低碳小鎮創建目標與功能定位,明確發展方向與職能分工,研究符合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的新產業新業態培育路徑,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與新型城鎮化和區域發展的實質性融合。
二、有關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如實填寫《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課題研究申請書》,提出課題研究思路、內容框架、進度安排、經費預算等。申請書應加蓋課題承擔單位公章(如為多個單位聯合承擔課題研究請加蓋各單位公章),一式四份送至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辦公樓8樓857(郵寄信封上需注明“課題申報”,郵編570203)。電子版發至hnfgdqc@gov.cn 。
(二)申報截止日期為12月4日(郵寄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委將組織對課題研究申請書進行評審,擇優遴選課題承擔單位。
(四)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有。
三、其他事項
(一)海南省2015-2016年度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及
2016年度海南省重點排放企業碳排放核查課題執行時間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海南省創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區與低碳小鎮工作方案研究執行時間為2017年12月。期間,我委視工作需要聽取研究進展情況匯報。
(二)我委視研究需要,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
(三)本次研究課題由我委區域經濟和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處負責,未盡事宜電話聯系溝通(聯系人及電話(傳真):魏愛霞 65379686)。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