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電:
我國未來小水電開發容量為9800萬千瓦,假設10%符合
CDM規則,則將
減排220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風電:
根據能源局規劃,2010年目標裝機容量調整為2000萬千瓦,對應減排潛力為4000萬噸當量。
瓦斯利用/發電:
目前我國瓦斯利用率不足10%,集中在
山西、
河南兩地。如果我國10%的瓦斯用來申報
CDM項目,則每年可賣出112.5億噸的當量。
根據國外水泥工業數據,燒煤生產熟料產生的二氧化碳約為每噸396kg。假設通過余熱發電提升對煤替代率至20%,2010年減排當量有望達到3000萬噸。
垃圾填埋氣利用:
我國垃圾填埋場800萬噸的填埋氣若有10%能回收利用,也相當于2310萬噸的二氧化碳當量(甲烷量乘以21),潛力巨大。